在今年集团公司“标准执行年”活动中,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围绕“主题活动”标准的贯彻学习,认真组织,全面安排,对标落实。在项目人员相对紧张、管理岗位新人较多的情况下,项目上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宣传,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内、外业的检查落实。各项目部在认真落实“主题活动”阶段性目标任务的同时,对项目自检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都能够按照《标准》制定措施予以纠正。项目部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,也正在逐渐形成规范化管理。《工程项目管理标准》的执行也在项目的各项管理工作中不断深入,成本管理和成本分析例会制度也正成为项目成本日常管理、控制的重要手段。但在“标准执行年”主题活动的督导检查过程中,同时也发现项目上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,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,望引起各项目经理部的重视。
1、在对“标准执行年”活动的开展和《标准》的落实上,在检查中发现仍然存在形式大于内容,存在未将“标准”的贯彻纳入项目今后长期发展的需要来执行;
2、对“三标一体”贯标工作,没有将《工程项目管理标准》的具体内容与之较好的结合,表现在“三标一体”与《标准》未能贯通学习、融为一体。
3、项目对上级部门发布的各种信息反应速度较慢,表现在认识和行为上的不同步,因此在工作的落实上滞后于总体要求。
4、劳务队伍的使用要符合国家规定要求,须使用规范的具有合法手续和劳务资质的作业队伍,从根本上解决劳务队伍主体资格的问题,贯彻这项工作需要项目部按照公司统一要求进行,不得自由独立行事。劳务队伍的使用存在不注册,不报告现象。
5、劳务队伍的使用要始终坚持“先签合同,后进场施工”的原则。与劳务队伍签订的合同单价,要比照执行公司“劳务价格体系”中的参考单价进行商定。
6、劳动合同、劳务合同(返聘人员)、劳务派遣合同、零散劳务用工合同要统一执行公司的合同范本,其人员分类执行公司统一的划分要求。
7、项目合同管理要实行专人统一管理,建立管理台帐,实行统一编号。各类合同的签订要严格执行评审制度、审核备案制度。
8、成本管理、成本分析要建立本项目的管理制度,重在落实成本分析例会在项目管理工作中的贯彻执行,解决成本控制中问题的措施制定。
9、建造合同要求,项目初始预计合同总成本按照公司内部定额测算,按综合费用复核。并以人工费、材料费、机械使用费、其他直接费、工程间接成本五大费用进行确认,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及时上报公司项管部审批。
10、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是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、“企业负责、行业管理、国家监察、群众监督、劳动者遵章守纪”。在使用和宣传上要准确、规范,避免沿用旧的方针等。
11、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,在落实安全制度上还存在差距,须引起高度重视。作业层队级领导缺乏抓好施工管理和施工安全管理的办法和措施,项目部各项制度在作业队的管理上须进一步细化。
12、专职安全员严重缺乏,不能满足业主的要求,要立足于本项目积极培养,大胆使用,满足施工管理需要。
13、起重设备(如:架桥机、龙门吊、桥吊、汽车吊)在大修、安装、使用过程中,未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的程序进行。起重设备大修、安装前未向施工所在地质监部门办理告知手续;起重设备大修、安装、拆除未编制施工方案;施工方案未进行审核和批准;存在安装、修理完工后未进行自检或自检记录不全等现象。
14、环境保护未能引起项目管理者的足够重视,虽然制定了环保措施和编制了《环境管理实施方案》,但不能按照制定的环保措施和编制的《环境管理实施方案》实施。
15、节能、降耗、减排、增效要纳入到项目管理计划中,并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,做到有计划、有措施、有落实的工作要求。
16、特殊工种人员培训、取证、持证上岗操作持证率未达到100%的要求。
17、安全投入台帐记载简单,没有把项目所投入的有关安全设施、安全防护用品、以及与安全生产方面有关的款项记录在内。
18、项目部管理目标的制定,不能结合项目实际工作具体内容制定,对目标完成情况不作定期统计分析。要重视项目管理计划的编写工作。
19、项目重大危险源识别存在未被识别现象,存在套用其他项目资料的现象。有些虽然对危险源、环境因素进行了辨识和识别,也编制了管理方案,但要紧密结合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和特点去辨识、识别,编制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方案。
20、施工技术交底还应严格按照《项目技术管理标准》的内容要求进行编制、交底,要妥善保存全部记录。
21、施工临时用电的管理,未能严格按照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》(编号为JGJ46-2005)要求进行。布设用电线路和设施未达到“三相五线制”和“一机一闸一箱一漏”的安全要求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 KW及以上者,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;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 KW以下者,应制定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。
22、设备租赁存在未按《项目设备管理标准》执行的现象,也未向公司职能部门备案、报告。
23、对特殊过程及关键工序的界定,应严格按照新工工[2007]96号文件规定界定。要重视特殊过程及关键工序实施前、实施中对人员、设备、材料的连续监控,并要保存记录。
24、项目内部管理体系运行检查记录,检查内容要全面,填写内容要具体、真实,在完整性上要闭合。
25、项目文件资料管理、物资验收标准的收集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,法律法规的收集不够全面准确。
26、在劳务工使用中,没有严格执行新工人(2006)66号文件规定,存在相当一部份劳务人员已同公司形成了实事上的劳动关系。表现在考勤和工资支付由项目部直接完成。
27、对劳务公司审核、监督不到位。一是使用未经公司年检的劳务公司;二是劳务公司不能及时同劳务工签订劳动合同;三是劳务公司不能及时向用工单位呈报劳务人员花名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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